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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染血的洛阳(二十九)[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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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战争,人们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尸山血海?
也许。
残肢断臂?
大概。
赤地千里,瘟疫横行,野狗乱窜,乌鸦漫天?
战场所过之处,人命不如草芥。残破的刀剑横七竖八插在无头的尸体上,血水从一条条曾经鲜活的肉体中流出,汇聚成蜿蜒小溪……
这些莫老七都经历过,当年从涿郡到河间国,从范阳那道被鲜血染红了的城墙到饶阳那扇凿不开的城门,从一个略带兴奋的斥候到如今已经麻木的队正。
莫老七见过太多,也经历过太多。如果非要让他说出一个最难忘的场景,他会告诉你,他经历的每一场斥候间的较量都让他铭记于心,片刻不敢忘。
细猴儿、水生、满壮、杜明等等……
一共十九个名字,莫老七永远也忘不了这十九个名字。从斥候到队正,他这个四人小队里一共死了十九个人。
这些人别说落个全尸了,想要留下来些许残尸都很困难。敌人们会搜刮走一切值得或是不值得搜刮的东西,野狗们则会将尸体一点儿不剩的吞进肚子,不留下任何痕迹。
就像……莫老七对待他的敌人那样……
明月高悬,照亮大地。
然而葱郁的树丛却努力伸出枝蔓,拒绝了这份光明。
好在现在还是春天,嫩芽还不足以遮蔽月光,这也让在树林中迅速窜行的几个人得以看到脚下的道路。
几人一身皂衣,腰间悬挂的长条形器物应该是柄长刀,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虽然装备寒酸了些,但这些人目标明确、行动迅速,明显是训练有素之辈。
就在几人路过一棵大树不久,树上忽然传来说话声。
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问道:“队正,为啥不去弄死他们?”
莫老七看了眼身边的小家伙相当无奈,不明白当时怎么就猪油蒙了心,将程佐这个小东西收到了自己队伍里。
程佐年纪不大,才十五岁出头,是个青州人。别看程佐是在贼窝子里长大的,但他还是有一些家学的。识文断字不说,武艺也不错,还会行气。
他是莫老七接触过为数不多有名有姓的人,上一个接触这么长时间的还是莫老七上一任队正杜明。
说实话莫老七对他的主公王弋还是有些小意见的,虽然王弋很大方、万般都好,可他们这些斥候死后连个墓碑都没有,兄弟们最后只能落个孤魂野鬼的下场,连四时祭祀都享受不到。
莫老七想跟王弋说说,说说他们这些下贱的兵卒们一点小小的愿望。可是他知道,以他的本事这辈子也不可能见到高高在上的主公,而且即便见到了,他也不觉得自己能说上一句完整的话。
莫老七的担忧不无道理,杀人不眨眼的他见个副将腿都打颤,就更别提让副将都打颤的主公了。
所以莫老七打算自己培养一个识文断字的人,等这个人未来有出息了,再将他这份小小的愿望说给主公听,希望主公能给他们这些叼着刀子吃饭的家伙们找个归宿。
于是莫老七在一堆被人从青州赶过来的难民里选中了程佐,希望他能背负起兄弟们的寄托……
“队正,队正?”迟迟没得到答案程佐有些焦急,小孩子嘛,心性就是如此。
一想到故去的兄弟难免会有些入神,莫老七被程佐打断反应过来后低声说道:“你打过猎吗?有的时候,人并不一定是猎手。”
“什么意思?”程佐显然没有明白莫老七是什么意思,但是很快现实便告诉了他答案。
十几条身影飞速从地面上掠过,月光下那碧绿的眼睛显示着眼睛的主人此时心情并不愉悦。
没有什么生物在饥饿的时候是愉悦的,特别是被战场惯坏了的恶狼。经过战火的洗礼它们残忍而又狡诈,很清楚对付这种两脚行走的猎物该用什么样的方法规避对方手中的利刃。
程佐死死捂住嘴巴,不敢发出一点儿声息,这个场面让他感到恐惧!
他不怕狼,别说狼了,老虎他都杀过,虽然那只老虎也是一只幼虎,可谁还不是个宝宝呢?
狼都是会啸月的,现在月上中天,问题是这些狼居然视而不见。要是这些狼摸到那几个人身边……
别说那几个人了,程佐看了看挂在腰上的小弩和胸前罩着的半身甲,很清楚就算装备精良如他们,被偷袭之后只有全军覆没这一种结局。
哗啦……
树身一阵抖动,一只大手按在了程佐肩头。
程佐心中一惊,下意识就要拿弩。一道略有些浑厚的声音说道:“小子,干我们这行,出任务之后所有的活物都是敌人。鸟雀狐狗、豺狼虎豹、虫豸鼠蚁,一个不留神它们就是催命的鬼,多学着吧。”
程佐听出这是同队中麻二的声音,让他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麻二是个典型的河北汉子,不论身材还是相貌都不适合当一个斥候。没错,麻二名字虽然很糙,但他身材壮硕长相英武。
不过麻二的出身很差,就是一个盲流,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家乡到底是什么地方。反正自打他记事的时候便生活在幽州,他就当自己是个幽州人。
麻二能进入斥候营,而且还是王弋麾下最精锐幽州军的斥候营全凭一个本事,识泥痕断草色。
这个本事听起来和那些挖坟掘墓的土贼似乎一样,但程佐知道,麻二的能力和他们完全不同。
用书上的话就是麻二所谓的泥痕是他懂水脉,草色则是他懂药理。
第154章 染血的洛阳(二十九)[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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