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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陆小凤开篇[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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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波浩渺的南海,葱翠朦胧的远山,树影婆娑的果林,甘洌爽润的山泉,这勾人魂魄的画卷有一个超凡脱俗的名字:飞仙岛。

    岛上有一座白云城,一座孤悬海外的城,这一世成为了这里的主人,白云城主叶孤城。

    又是一个古龙笔下的枭雄人物,从神刀无敌的白天羽到绝世剑客叶孤城,如果圆月弯刀是刀的极致,那么天外飞仙就是剑的极致。

    自己穿越这么多次,精通天下剑法,却从不以剑为兵器。自己其实更喜欢刀,从第一世《寻秦》开始就是,直到上一世的白天羽,把刀练至大成。

    但是知道自己是叶孤城之后,这一生自己只会碰剑,绝不会再碰刀一下,因为叶孤城不会碰刀。

    刀客很美,可是如果每一位剑客都能被描写成叶孤城的样子,自己也会爱上剑。

    有幸成为叶孤城,舍剑之外再无他物,即使放弃冠绝天下的圆月弯刀也在所不惜。

    少年的叶孤城就剑不离身,睡觉都抱着剑睡。

    二十岁时成为白云城主,挑战南海飞鱼岛岛主于还,打得南海诸岛俯首称臣。

    紧接着打败西南第一剑客青城派掌门木青山,扬名天下。谁以剑闻名,他就上门挑战谁,打得天下剑客束手。慢慢的,他也不再挑战了,不是每一个叫“剑客”的都值得自己出手,好像绰号越响亮,就越像自吹自擂。

    再挑战不能相信江湖上的名气了,叶孤城更相信古龙对这个世界的评价,只有古龙提到的高手才值得自己挑战。

    可是古龙提到的那几个人,叶孤城此时还不敢轻易挑战,他的“天外飞仙”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当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天外飞仙”可以随心所欲时,就是他挑战天下最霍休孤僻、古怪,可是他要是真这么不是人间烟火,又何必要那么多钱?爱钱的人就不可能是个与世隔绝的人,只是他不会把精力花在庸碌的人身上,而世间绝大部分人都是庸碌的人,所以世人觉得他孤僻、冷傲。但在那些地位非凡、有用的人眼中,他就是另一副面孔。所以就算陆小凤也觉得他古怪,却还是能和他交朋友。真正孤僻的人,不会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平南王就是个地位非凡的人,而叶孤城就是个有用的人,所以霍休这个别人眼里孤僻的人,亲自到场祝贺。

    虽然现在热闹的人群里,霍休依然显得孤僻,可是他人能到场,就能说明一切。

    叶孤城一身白色长袍,没有一丝杂色,如青天白云无瑕无垢,他不喝酒,茶也不喝,只喝水,接过世子敬的一杯水,算是礼成。

    叶孤城一副淡然的样子,看得别人都眼热,成为平南王世子的老师,是何等荣耀,就算你白云城主了不起,也不应该那么理所当然。

    叶孤城却不在乎,秦始皇的老师自己都做过,何况只是一个藩王的世子。

    这块土地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变迁,其实什么都没有变,人还是那样的人,事还是那样的事,所有的苦难不过是过眼云烟,周而复始。

    所以黑格尔说: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从来没有得到任何教训。

    礼毕的谢师宴,到场的这几位都够身份与叶孤城同桌,可是叶孤城却推掉了。自己的时间不会放在酒局上,就算是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也胜过坐在那里听那些虚伪的话。

    叶孤城与霍休不同,叶孤城不需要朋友,他只需要对手。

    叶孤城孤傲到了极致,这让也自以为与众不同的霍休大为不满。自己也不是个什么场合都会出现的人,叶孤城此举,分明是看不起自己。

    虽然叶孤城没有表现出来,但就是藐视所有人。这里所有人的身份、武功,都不在叶孤城之下,他竟然敢这么狂。

    霍休能有这么大家业,武功更是天下绝顶,孤僻久了,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这个矮小、硬朗的老头脸色一沉,可还没等他有所表示,叶孤城突然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与叶孤城以往空洞的眼神完全不同,似乎内含丰富的内容,霍休甚至感觉叶孤城在冲他微笑。

    就在霍休想看清楚的时候,叶孤城已经转身离去。

    霍休心中嘀咕,叶孤城这一眼是什么意思?绝顶剑客的感觉有这么敏锐吗?自己只是刚刚有一丝不满,又不是想杀他,他就能感觉得到?还是他这一眼,有别的内容?

第三百一十三章陆小凤开篇[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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